《意见稿》中提到,将加强规划和供应力度。鼓励各区采取异地置换、产权入股等手段,促进老旧工业区升级优化。未来三年,全市将完成不少于5个、单个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公顷的工业区集中片区的连片升级改造,建设高标准产业空间。
其次,将大力推进旧工业区综合整治,改善旧工业区环境品质,至2020年,全市完成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万平方米。加大创新型产业用房筹集供应力度,到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筹集创新型产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万平方米。
此外,《意见稿》中提到,将稳定产业用房租赁期限,单个产业用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1年,鼓励签订产业用房长期租赁合同。产业用房原则上不得出租给个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未经备案的专业化运营机构。
另外,还将加强产业用房租赁价格指导,对于租金高出最近年度发布的指导价格15%的,市、区产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介入,经核实后可对出租人采取约谈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