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只允许有单位的职工缴存到灵活就业人员也可缴存,从主要支持职工贷款购房到支持租购并举,从“窗口办理”到“一网通办”……我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30年来,不断创新提升服务,扩大制度惠及面,有力支持了百姓的基本居住需求。
住房公积金“按月还房租”试点近日在广州破冰。23岁的徐祉祎今年刚入户广州,她租的房子正是该试点覆盖项目。
“公司帮我交了住房公积金,我办理完申请手续后,每个月自动扣划租金,减轻了我这样刚毕业大学生的经济压力。”徐祉祎坐在出租屋沙发上告诉记者,住房租赁企业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租客有专门优惠,不但免交租房押金,房租也打折。
据介绍,在广州“按月还房租”服务项目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缴存人、租赁机构对接,实现按月自动扣划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缴存人租房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还款,按月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为徐祉祎提供住房的租赁企业负责人刘洋说,与住房公积金中心合作,房租用公积金按月缴付,手续办理不复杂,能为企业带来优质稳定的客户,还能大大降低管理成本。
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地支持租房、购房等多样化的基本住房需求,也正是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创新提升的应时之举。
住房公积金制度1991年在上海初创,并随后在全国普遍建立发展起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9.6万亿元,提取12.3万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1万亿元,帮助5800多万缴存人贷款购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说,30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住房问题上充分体现了互助性、保障性,法规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资金使用效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快,为推动实现住有所居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在一些大城市逐步推广的共有产权住房中,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发挥了“一臂之力”。上海、广州等城市针对购买共有产权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出了差异化的贷款、提取和还贷政策,帮助刚需群体实现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