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地产>房产新闻>

深圳律师热议民法典草案 高空抛物追责令人关注

深圳律师热议民法典草案 高空抛物追责令人关注

分享
人工智能朗读:

民法典这部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历经66年的编撰工作后即将诞生。连日来,民法典草案审议议题牵动着深圳律师界人士的心。

深圳商报讯(记者 张玮玮)民法典这部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历经66年的编撰工作后即将诞生。连日来,民法典草案审议议题牵动着深圳律师界人士的心。

“民法典草案将绿色原则确立为基本原则,纳入总则中指导社会民事行为,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是个很大进步,将有力推动绿色发展。”深圳绿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军强非常关心此次民法典草案中关于生态保护的相关内容。他表示,民法典草案将生态环境保护写入重要篇章中,在侵权责任、履行合同等方面都明确将生态理念落于实处,贯穿于民事行为责任之中,成为对民事行为人的基本要求,对未来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会起到非常大的保障作用。

李军强表示,民法典草案中第一次明确增加惩罚性赔偿追究侵权责任,从赔偿范围、归置费用等各方面对生态违法惩处力度有所加强,让违法者不能从行为中获利,切断利益来源,让其没有违法冲动,这符合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

“民法典草案物权编、合同编对此前法律作出的变动让我非常关注。”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陶胜表示,物权编中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规定办理。”物权编中还明确了非典型担保诸如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的担保功能,解决了司法实践争议。他认为,民法典草案中明文禁止高利放贷,就是对一些经营“套路贷”“校园贷”的不法商家亮出红灯。草案中增设的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则将以前未予以“正名”的合同典型化,并在立法上给出明确指导,这样在商事经营活动中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履行合同都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指引。这些规定将有利于营造更加诚信的商业环境。

深圳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林志平律师尤为关注高空抛物追责问题。他表示,民法典草案中明确了有关机关的积极调查义务,采用刑事方法查清具体侵权人,如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这对抛掷行为人具有很大的震慑作用。只有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才适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规定,且对行为人享有追偿权。“一人抛物,全楼赔偿”情况将会改变,可从源头上减少抛物。


[责任编辑:周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