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江南鸾)5月6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深圳市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正式印发。《方案》明确,将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逐宗制定处置方案,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市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处置工作,建立临时用地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介绍,截至2019年5月15日,深圳市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共552宗,土地面积为4.44平方公里。《方案》指出,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是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处置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
《方案》要求,各区政府要根据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不同用途类型、现状情况以及规划情况,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逐宗制定处置方案。同时,《方案》原则性提出“清场收回临时用地、按现状重新申请临时用地、完善建设用地供地手续”三大处置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