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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可凭安全评估报告申请经费

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可凭安全评估报告申请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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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深圳老旧小区众多,使用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约有1.9万台。由于国家还没有关于老旧电梯的强制报废标准,加强老旧电梯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晶报讯(记者 彭丹 吴欣)深圳拟对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进行重点监管,根据安全评估结论对电梯实行维护、修理、更新、改造。29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深圳共有注册电梯16.2万台,总量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四位,每年还新增约1万台。将现有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中的创新举措和成熟的作法上升为立法,为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更加完备的法治保障。

据悉,深圳老旧小区众多,使用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约有1.9万台。由于国家还没有关于老旧电梯的强制报废标准,加强老旧电梯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对此,《规定(草案)》规定,电梯安全评估报告结论可以作为电梯修理、改造、更新经费申请的依据,住宅小区老旧电梯依据电梯安全评估报告结论进行修理、改造、更新的,市、区政府(含新区管理委员会)可以提供资金支持。

《规定(草案)》还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安全信息化系统,采集、统计、分析电梯安全数据,推进电梯安全数据接入“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从事电梯相关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归集规则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电梯安全数据,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电梯安全数据。 


[责任编辑:周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