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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需配套托育机构 深圳今年起重点解决“托育难”

新建小区需配套托育机构 深圳今年起重点解决“托育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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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今年起,深圳将重点解决“托育难”,通过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让深圳的爸爸妈妈们“生得起,养得好”。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罗莉琼 通讯员 深卫信)3岁以后上幼儿园,3岁以前的孩子归谁管?这个问题,如今有了答案。日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今年起,深圳将重点解决“托育难”,通过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让深圳的爸爸妈妈们“生得起,养得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卫生健康部门是“第一牵头人”。统计显示,目前深圳3岁以下婴幼儿总数约为70万人,在照看方式上,以家庭照护为主。年轻妈妈要职业和家庭两头兼顾,深圳托育机构良莠不齐,让新手爸爸妈妈们很头疼。

为了弥补这一短板,今年起,深圳将启动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建设,引导社会各方力量为确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安全规范的托育服务。在具体规划上,深圳也分“三步走”。今年底,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至少建成1家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在幼儿园开展托幼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到2022年,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至少1家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到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个。

为了实现这些小目标,《实施方案》也明确,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此外,对于没有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则逐年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到2025年底前完成托育机构建设。

在解决托育机构不足的同时,未来,深圳也将加强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深圳要求用人单位要全面落实产假、哺乳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在帮助新手父母科学育娃上,深圳将继续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建设,创建各级示范性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等,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每个社区全年开展不少于6次科学育儿活动。


[责任编辑:周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