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行业资讯频道>地产>房产新闻>

深圳建设项目复产复工须报备

深圳建设项目复产复工须报备

分享
人工智能朗读:

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局获悉,为有效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各建设项目复工期间扩散蔓延,该局根据有关规定对我市建设项目复产复工实行报备制度。

 深圳特区报2月11日讯(记者 窦延文)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局获悉,为有效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各建设项目复工期间扩散蔓延,该局根据有关规定对我市建设项目复产复工实行报备制度。

市住建局要求,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复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开工:建立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明确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人员;现场疫情防控措施符合要求;制定从业人员分批进场专项方案;通过“深圳市实名制与分账制管理平台”公众号进行扫码报告实名登记信息和健康排查信息;参建各方对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整改安全隐患。

建设项目如何申请复工?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建各方首先应要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经自查符合复工条件的,通过项目所在监督小组微信群报监督小组备案。项目监督小组收到项目复工申报后,应会同辖区疫情防控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检查,确实符合复工条件的,签署同意复工意见,项目方可组织工人分批进场施工。 

[责任编辑:万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