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徐娅)作为重要的国土空间资源,地下空间是加快形成立体发展方式、提高城市生活品质和发展活力的城市空间利用新方式。深圳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改革探索的先行地区,在地下空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上进行了系列探索和实践。
深圳正推进新一轮地下空间专项规划
早在2008年,深圳出台《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规定了地下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管理等内容。2018年,深圳开展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明晰了地下空间职能分工,增强统筹协调和全过程管理,明确地下空间法定规划的体系和内容,并鼓励完善公共领域和联通空间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完善地下空间产权登记和使用管理要求。
目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在推进新一轮地下空间专项规划。规划将提出城市地下空间未来的发展目标、策略、布局,通过开展地下空间资源利用适宜性评价,划定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和保护范围,并在地下空间开发范围内,构建以轨道交通网络为骨架,以重点片区地上、地下空间立体高效利用为重点的城市地下空间布局。
其中,针对重点地区,深圳做了更为详细的地下空间规划,比如前海、后海、深圳湾超级总部、华强北等重点片区和重要节点地区先后开展了地下空间详细规划与研究工作,相关内容和控制要素提取后纳入到法定图则中作为指导和规范这些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依据。
为实现空间提质增效发布《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
记者了解到,深圳引入了“容积”概念,将地下空间中的规定建筑面积纳入“容积”统一管理,明确地块容积=地上规定建筑面积+地下规定建筑面积,地块容积率=地块容积/地块面积。
对于连接两宗地之间的地下空间连廊的土地供应,深圳出台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土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连接两宗已设定产权地块的地上、地下空间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并对功能、配建、受让主体等予以明确。其中,功能方面,该空间主要为连通功能的(24小时向公众开放),按照公共通道用途出让,无法24小时向公众开放的,按照建筑主体功能出让。配建方面,对于24小时向公众开放的空间,允许配建不超过通道总建筑面积20%的经营性建筑,超过20%的部分,产权归政府所有;对于无法24小时向公众开放的,配建的经营性建筑不作限定。
为实现空间提质增效,进一步推动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今年深圳发布《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至此,深圳成为全国率先全面应用标定地价的城市。《规则》明确交通设施和综合管廊的修正系数为0.1,其他地下空间修正系数是地上建设用地的0.3,并通过“基础修正系数”调节体现对实体经济和民生领域的政策倾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