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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拆除两宗违建 打响集中拆除违建专项行动“头炮”

坪山拆除两宗违建 打响集中拆除违建专项行动“头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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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依法拆除两宗违法建筑,率先打响我市集中拆除行动“头炮”。

深圳特区报8月1日讯(记者 段琳筠)根据市规划土地监察局行动部署,我市将在8月集中开展依法查处和拆除违建专项行动,为我市土地空间集约利用发展和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昨日,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依法拆除两宗违法建筑,率先打响我市集中拆除行动“头炮”。

昨日上午10时,暴雨随台风“韦帕”急至。记者冒雨跟随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的田脚一区,现场了解即将拆除的违建情况。该处违建处于巷子深处的公共区域,四周被楼房遮挡,上面是茂密的树木,“极其隐蔽,抢建的违法建筑全部遮挡在树荫下,即便使用无人机也很难勘察发现。但我们的巡查队员是包片覆盖的,每天都要深入各个社区和角落,所以迅速发现了该违建情况。”据现场指挥强拆的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局长刘茂介绍,该违法建筑系一层临时砖墙建筑物,占地面积25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在该违建内部,临时砖墙建筑物内部的地板硬底化比较薄,地面高度落差相差大,有几处地方的坡度达到25度以上,且内部还种植着十余棵果树,果树的树枝穿透墙壁和屋顶,“根本无法居住和使用,且经核查也无临时用地、建筑审批记录。”

7月11日,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及《限期拆除公告》。在业主拒不配合自行拆除情况下,于7月31日依法对该处违建进行强制拆除。

随后记者跟随坪山规土局工作人员来到另一处违建拆除现场。该处违建位于马峦街道江岭社区龙坪路与东纵路交会处西南面远香路南边2号,是一处年久失修的铁皮房,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2019年初,坪山区对该铁皮房违建进行立案查处。

经调查,该地块权属为深圳市坪山区龙背股份合作公司所有,事主蔡某于1994年向股份公司租赁了该地块,并搭建起砖墙铁皮房,占地面积372.0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2.079平方米,目前转租给他人用于汽车维修和销售建材,无临时建筑审批手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2019年1月24日,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依法向蔡某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并张贴了《限期拆除公告》。随后,蔡某向司法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经审理,维持原判。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于7月8日再次张贴《关于搬离违法建筑的通知》,当事人表示愿意配合拆除,后进行搬离。

昨日,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依法对两处违建进行了拆除处理,共出动130余执法力量,车辆27车次,拆除面积550余平方米,率先打响我市集中拆除行动“头炮”。

[责任编辑:万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