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中心区项目(楼村)补偿安置方案出炉
2019-07-25 09:34
来源: 晶报

光明中心区项目(楼村)补偿安置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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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讯(记者 张国防 通讯员 彭彦冰 李梦婷)7月23日,《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光明中心区项目(楼村)土地整备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内容的通告》签发,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光明中心区项目(楼村)土地整备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炉。记者了解到,光明中心区新湖土地整备指挥部迅速制订补偿安置宣传册,深入社区面向被搬迁人全面开展《方案》宣讲工作。

据了解,光明中心区是科学城规划建设的重要环节,作为光明科学城国际化高品质优质公共服务配套区,未来将打造成为深圳北部中心的“城市心脏”。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光明中心区建设工作。5月9日,光明中心区新湖土地整备指挥部揭牌成立,区委区政府从全区抽调20名干部参与中心区土地整备。新湖街道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全员压上,组建了综合协调组、党建宣传组、廉政督查组等11个功能组和15个协商谈判组、1个专项工作组、1个迁坟工作组。各工作组、服务机构第一时间投入各项工作,为项目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当前,项目各项签约前的准备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据介绍,为规范光明中心区项目(楼村)土地整备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补偿安置顺利实施,在前期充分调研讨论、听取民意的基础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关于推进土地整备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1〕102号)、《深圳市征用土地实施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1号)、《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2009年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借鉴光明区以往土地整备相关经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该《方案》。

《方案》主要包括总则、房屋补偿与安置、其他补偿补助、奖励、附则等几部分内容。此次补偿工作秉承一把尺子量到底,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早签约,多受益,早交房,多受益。同时,《方案》规定,若被搬迁人存在伪造文书、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不予补偿,取消其获得补助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心区建设事关光明科学城规划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光明未来发展,我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工作人员将逐户上门宣讲该《方案》,让每一位被搬迁人都知晓政策,尽快签约受益。


[编辑:周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