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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受纳建筑废弃物 当事人被顶格罚5万

违法受纳建筑废弃物 当事人被顶格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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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龙华区福城街道对今年初查获的一起未取得建筑废弃物受纳许可证擅自受纳建筑废弃物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被处以5万元的顶格罚款。

深圳特区报4月26日讯(记者 张尉心 杨明铭 通讯员 刘小洁)日前,龙华区福城街道对今年初查获的一起未取得建筑废弃物受纳许可证擅自受纳建筑废弃物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被处以5万元的顶格罚款。

今年1月23日上午9时许,福城街道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罗某在福城街道大水坑社区金工二路新斜山公园入口旁工地涉嫌违法受纳建筑废弃物。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及展开调查,并聘请专业测量机构对当事人受纳的建筑废弃物占地体积进行测量,核实受纳建筑废弃物体积为1072.1立方米。同时,该案相关证人游某、宋某先后到执法队对执法人员反映相关情况,协助该案顺利开展,并对该案予以佐证,使证据链更加完整、充分。经执法队执法人员及驻队律师多次研讨分析,该当事人擅自受纳建筑废弃物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福城街道执法队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清理受纳的建筑废弃物,并拟作出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行政处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福城街道执法队根据相关规定将该案件提交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审理,经集体讨论同意福城街道执法队作出该处罚决定。日前,福城街道执法队正式开具5万元的罚款通知书。福城街道执法队提醒广大市民,受纳建筑废弃物应取得建筑废弃物受纳许可证等手续才可受纳。


[责任编辑:田晨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