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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起,龙岗所有新建住宅、公寓等实施装配式建筑

2019年起,龙岗所有新建住宅、公寓等实施装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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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起,龙岗区所有新建住宅、宿舍、公寓等居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厂房和研发用房项目,应实施装配式建筑。

2019年起,龙岗区所有新建住宅、宿舍、公寓等居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厂房和研发用房项目,应实施装配式建筑。

4月23日上午,龙岗区住建局召开全区装配式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工作政策宣贯暨专题座谈会,来自龙岗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省市装配式建筑专家40多人集思广益,建言献策,研讨交流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和管理相关问题。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近年来龙岗区三措并施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并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精准施策,统筹落实,区委区政府、区住建部门高度重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将其列入重点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制定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装配式建筑项目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龙岗区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和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印发了《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建设深圳东部中心提供建设工程质量保障。

在管理上,龙岗强化监管,抓好项目服务,建立由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行业协会+专家的“四位一体”的装配式建筑监管工作联动和服务机制,主动帮助和指导项目单位解决装配式建筑设计、预制部品部件生产、现场装配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据统计,目前龙岗区已通过专家评审的装配式建筑项目15个,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总面积86.1万平方米;全区已建成装配式建筑项目共7个,建筑总面积72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项目数量居全市各区首位。

接下来,龙岗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9年起,龙岗区所有新建住宅、宿舍、公寓等居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厂房和研发用房项目,应实施装配式建筑;

2020年起,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厂房和研发用房项目,应实施装配式建筑;

2021年起,各重点区域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核心区的项目加快实施高标准的装配式建筑。


[责任编辑:田晨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