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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按50%最大幅度减征“六税两费”

广东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按50%最大幅度减征“六税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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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2019年1月25日,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税务局正式发布《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广东在中央授权范围内,按照50%的最大幅度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

■延伸

确保减税降费及时落实到位

为确保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抓实抓细各项措施,倒排工期序时推进,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落实到位。一是税务部门全面升级税收征管系统,增加系统识别、监控功能,请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认真核对和确认相关信息,确保享受到减税红利;二是税务部门已经及时更新办税指南、业务指引,组织开展多轮政策培训,纳税人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热线电话、登录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政策;三是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依法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

强化技术支撑,系统调整到位。广东税务优化完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申报、校验、统计核算等相关工作,并已进行开发测试验证。其中,广东省金税三期相关系统已按照总局的安排于1月28日晚间升级,并根据广东实际情况配置好相关系统参数。同时从2019年1月21日开始,广东电子税务局根据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进行优化完善,1月31日晚间,广东税务完成电子税务局、金税三期中几项普惠性政策联调测试,成功发布到生产环境。2月申报期首日,广东地区金税三期、电子税务局等系统稳定运行。接下来,省、市、县各级信息岗实时检测系统运行状态,并及时更新收集汇总反馈申报数据,不断优化纳税人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措施。

抓实宣传培训,政策辅导到位。建立全省小微企业纳税服务微信群,迅速部署各市、县局开展纳税人辅导培训,通过税务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推进政策宣传,在《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开展减免税宣传,确保做到既有点对点精准滴灌,又力争百分之百覆盖。

加强力量配备,服务措施到位。提出23条服务措施,各项措施均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要求。从省局到县局均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减税降费对接工作,全省681个办税服务厅设置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

全面梳理政策,业务培训到位。广东税务迅速对2019年出台的4项税费政策和2018年出台的25项税费政策的政策依据、政策内容、政策执行期和办理方式进行全面梳理。制定税务人员培训辅导方案,在前期开展业务骨干培训的基础上,于2月12日再举办一场面向全省税务系统征管服务一线人员的减税降费政策视频培训,“一竿子插到底”切实提升税务人员业务水平。

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粤财法〔2019〕6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税务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各级财税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实打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策执行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反馈。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9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周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