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落实“房住不炒” 政策性住房保障群体拓宽
2018-12-28 09:45
来源: 南方日报

深圳率先落实“房住不炒” 政策性住房保障群体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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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12月28日讯 2018年6月5日,深圳发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给出未来18年住房发展的清晰预期,明确提出了未来将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意见》计划到2035年,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

《意见》一出,马上向全社会传达出深圳率先贯彻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精神的坚定立场。未来在这个城市里,包括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会越来越多。无论是户籍低收入居民、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还是公交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等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从业人员,只要为这座城市作出了贡献,都能享受到住房保障,安居乐业。

总体来说,《意见》为深圳勾勒的面向2035年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共计分为六个方面:

第一,提出了关于“八大供给主体、六类保障渠道、三类(四种)住房、三类补贴”的深圳市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的总体设计,其特点是全覆盖,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让每一位市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找到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实现住有所居。

第二,大力实施住房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了面向未来18年(2018年至2035年)的住房发展目标。同时对住房供应结构和比例进行调整,明确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

第三,提出了六类15种住房建设筹集渠道,破解深圳市土地资源紧缺、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不足的瓶颈制约。

第四,完善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设计,明晰了各类住房的功能定位和覆盖范围。

第五,对出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和出售的人才住房实行一定年限内的封闭流转,购房人在产权封闭期内可以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购房对象或由政府回购。购房人在深圳服务满一定年限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可以进入市场进行流转,但要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增值收益。

第六,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提供真实、透明、便捷、安全的租赁信息服务,减少中间收费环节,引导市场合理定价。将各类社会存量租赁住房房源有序纳入平台交易,逐步实现租赁房源全覆盖、公共服务全纳入、租赁环节全打通。

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意见》计划将深圳的住房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市场商品住房,占40%左右,坚持以中小户型商品房为主,做到有能力的市民通过市场商品房来解决住房需求。

第二类是政策性支持住房,占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分别占20%;其中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可租可售,建筑面积以小于9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重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等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供应,可租可售、以售为主,建筑面积以小于7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50%左右。

第三类是公共租赁住房,占20%左右,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居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供应,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租金为市场价的30%左右,特困人员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记者 李斌)

[编辑:周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