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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人均租房面积标准关乎安全,也关乎尊严

社论:人均租房面积标准关乎安全,也关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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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经纪和估价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市法制办日前发布《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这是时隔8年后深圳对《监管办法》进行的再次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经纪和估价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市法制办日前发布《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这是时隔8年后深圳对《监管办法》进行的再次修订。

此次修订的《监管办法》可圈可点,其中颇引人注目的一点是,为加强租赁房屋管理。出租住房应以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且禁止将原始设计的居住空间再次分割搭建后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2016年5月,为满足青年人、新市民的租房需求,住建部拟允许将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并给予租赁企业税收优惠,同时允许将现有住房按要求改造后按间出租,并制定单间人数上限等统一标准。某种程度上,深圳再次修订相关监管办法,要求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就是对这一规定在操作层面的细化。

作为一个全国最大的移民城市,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在深圳,超过八成的人口选择租房居住。这就造就了一个巨大的租赁市场,也使得一些人在利益驱使下,为变相提高房租绞尽脑汁、铤而走险。比如,据报道,在一些小区,房中房的情况非常普遍,少则改成六七间,多则十几间。更夸张的是,一些小区除了房中房外还有不少床位房,最多的一户能住三十多人。

至于城中村,更是许多来深者的第一个落脚之地。很多人在自己当初闯深圳的回忆里,都有过合租城中村的经历。城中村在为大量人口提供容身之所的同时,也普遍存在租赁住房卫生条件差、消防安全不合格、物业管理缺失、人员拥挤等问题。

禁止房中房,禁止分割原始设计的居住空间,禁止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改为住房出租,这当然首先有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考虑。比如,一些小区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胡乱改变水电走向,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但更重要的是,它是以城市的名义,维护一个人起码的体面与尊严。深圳是一个看重尊严感的城市,王石曾经说过,我到深圳来,不是为了生存,也不是为了爱,而是为了尊重。对深圳来说,人均低于6平方米的居住空间,盛放不了城市的尊严感。

同样是基于此,无论是深圳有序推进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统租改造,满足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还是深圳不久前发起代号为“清房”的专项行动,针对二手“黑房东”勾结“黑中介”,通过欺骗、刁难、威胁等手段,恶意骗取、肆意克扣租客租金、押金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都是为了使占城市人口多数的租房者群体享有更多的尊严,对他们来说,深圳不仅是“落脚城市”,也是一个能够尽可能提供尊严感的“落脚城市”。

[责任编辑:万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