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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国有房产 法院执法收回

强占国有房产 法院执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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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依据法院生效判决书,对被执行人深圳市鸿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强行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切实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

【深圳商报讯】(记者 陈发清)深圳国有资产源兴居1-3楼的房屋,被强占了超十年,回归业主手中。11月21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依据法院生效判决书,对被执行人深圳市鸿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强行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切实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

据悉,2007年8月17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深投资管中心”)与深圳市鸿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荣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深投资管中心将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北路源兴居1-3楼的房屋(以下简称“源兴居”)出租给鸿荣公司使用,房屋面积合计6610.75平方米,租期为2007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鸿荣公司即实际占有、使用案涉房屋,但始终拒不交纳合同约定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深投资管中心因此向罗湖法院起诉。2010年6月2日起,经一审、二审审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鸿荣公司将案涉房屋交还给深投资管中心。


[责任编辑:田晨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