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将出让两宗二类居住用地 所建商品房3年内不得转让
2018-10-12 09:08
来源: 深圳商报

光明区将出让两宗二类居住用地 所建商品房3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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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讯】(记者 江南鸾)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获悉,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的A621-0044宗地和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的A629-1328宗地将于下月以“单限双竞”的办法挂牌出让。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计划出让的两宗地块均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上建设普通商品住房,配建人才住房,商品住房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不得捆绑精装修。商品住房自取得套房不动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A621-0044宗地土地面积24109.04平方米,建筑面积10849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20亿元,土地使用年限70年;A629-1328宗地土地面积26226.98平方米,建筑面积92398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7.2亿元,土地使用年限70年。两宗地块公告期自2018年9月30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止,挂牌期自2018年10月30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15时止。

此次计划出让的两宗地块均采取“单限双竞”方式出让。“单限双竞”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竞人才住房面积。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移交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据记者了解,A621-0044宗地最高限制地价为28.1亿元;A629-1328宗地最高限制地价为24.1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出让的两宗地块可建设普通商品住房。但商品住房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不得捆绑精装修。商品住房自取得套房不动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两宗地块内可销售的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可销售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此外,此次计划出让的两宗地块对于竞买申请人设置的门槛较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据记者了解,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由联合体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编辑:万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