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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棚改新政正式印发:允许增购10㎡,价格按安居型商品房计收!

深圳棚改新政正式印发:允许增购10㎡,价格按安居型商品房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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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棚改新政,意味着深圳棚改工作正式进入快车道!

近日,深圳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棚改新政,意味着深圳棚改工作正式进入快车道!

《实施意见》中,针对棚改的政策适用范围、安置补偿标准、实施模式、房屋征收、用地出让等核心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指出:各区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或不超过建筑面积1:1.2的比例,确定辖区内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产权调换标准。

同时,各区政府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奖励权利主体每套住房增购不超过10㎡的建筑面积,增购面积的价格按照同地块安居型商品房的价格计收,最高不超过被搬迁住房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另外,根据《实施意见》签约期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区政府可以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实施房屋征收。

事实上,深圳的棚户区改造是国内领先采用市场化协商和政府征收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城市,这种手段也相对人性化,毕竟政府行政征收有专门的流程,所需时间较长,可想而知各区项目实施者不到万不得已都不会对钉子户启动行政征收来推进棚改!

[责任编辑:田晨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