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咨询:已购全部产权以什么为准?有了购房合同算吗?还是有了大红本才算呢?
工作人员解释,取得产权证,标注为百分百产权。“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也属于全部产权。“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
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之内,职工按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具有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但在出售时要与单位分割收益。目前,已经取消标准价售房方式,以前按标准价向职工售卖的公房,提倡职工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