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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计划出让一宗地块 拟建自持租赁住房

深汕特别合作区计划出让一宗地块 拟建自持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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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获悉,汕尾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内E2018-0001等3宗地的使用权将于近日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获悉,汕尾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内E2018-0001等3宗地的使用权将于近日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在此次出让的地块中,E2018-0001宗地为二类居住用地,该地块用于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即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部分70年出让年期内全部自持。

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E2018-0001宗地位于产业路与鹅埠路交汇东南侧,土地面积53543.7平方米,建筑面积214174.8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挂牌起始价2.465亿元。该宗地块将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部分70年出让年期内全部自持,商业用房部分可分割办证、转让。同时,该宗地需按规定配建幼儿园、社区警务室、社区管理用房、便民服务站等公共配套,于项目建成后、申请初始登记前无偿移交合作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产权归政府所有。

E2018-0001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应为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同时,竞买申请人须提供由境内银行在公告期内出具的不少于350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文件。

此次挂牌的还有E2018-0002宗地和E2018-0003宗地,该两宗地块均为工业用地,均要求项目投资主体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责任编辑:田晨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