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违规改变用途
此前,记者报道了南山区文卫小区小学综合楼,607号房屋刘先生家因楼上业主改建“房中房”导致房屋漏水一事,那么,楼上的业主究竟将原来的房屋改成什么样子,而这样的行为又是否违规呢?我们的记者今天再次去到了现场。
楼下成了“水帘洞”
昨晚,记者报道了刘先生家里因为楼上房中房的改建,导致了自家房屋的渗水,家里的墙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且一直得不到处理。
政府部门要求整改
今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了综合楼4单元刘先生的家里,蛇口街道办安监科工作人员也到了现场,对楼上707房屋进行了检查。
二手房东视而不见
那么,明明早已发过整改通知书,为何二房东却视而不见呢?
房中房整治难题?
深圳去年发布住房租赁管理新政,明确规定允许现有成套住房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单位对外出租,并规定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但同时规定禁止将原设计的房间再次分割改造为房中房,不得加建卫生间和厨房。而刘先生楼上这套房屋显然不符合改造的规范。但是“房中房”的改造涉及住建、消防、安监、出租屋管理等多个部门的职权,由于缺乏明确的执法主体,因此日常执法存在难度。目前急需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才能有效遏制违法改建的风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