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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政府推出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澳门特区政府推出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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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澳门特区政府推出新一轮房地产市场管理措施,包括取消出租房屋因空置而获豁免房屋税的规定,以及向取得非首个居住用途不动产者加征5%或10%的印花税。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澳门特区政府推出新一轮房地产市场管理措施,包括取消出租房屋因空置而获豁免房屋税的规定,以及向取得非首个居住用途不动产者加征5%或10%的印花税。

澳门特区立法会于6日和7日分别审议通过《修改市区房屋税规章》和《取得非首个居住用途不动产的印花税》,并在刊登特区公报次日起生效。同时,为协助澳门青年踏上置业阶梯,特区政府金融管理局推出了有关“合资格青年首次置业的按揭成数”的规定,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的银行按揭可达房价八至九成。

根据特区政府统计暨普查局的数据,澳门住宅楼价指数由2016年第一季度的203.3上升至2017年第四季度的258.0,升幅接近27%。鉴于澳门房地产市场有趋热的态势,特区政府认为有必要推出针对性措施,以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此次推出的相关措施包括:取消出租房屋的房屋税空置豁免;除原来应缴税项外,再向取得非首个居住用途不动产或其权利的取得人,加征按不动产移转价值或估定价值计征的印花税,如取得的为第二个不动产,税率为5%,如取得的为第三个或以上的不动产,税率为10%。

按照“合资格青年首次置业的按揭成数”规定,介于21岁至44岁持有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的澳门居民,只要在贷款时,申请人不拥有居住用途的澳门不动产50%或以上的所有权便符合规定条件。价值330万元(澳门元,下同)或以下的住宅物业,最高按揭成数为90%;价值超过330万元但在800万元或以下的住宅物业,最高按揭成数为80%。

[责任编辑:周艳蓉]